7/21週日晚上看到下面這篇文~~~
作者 mobile028 (輕鬆小品:)) 看板 home-sale
標題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
時間 Sun Jul 21st 2013, 1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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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房屋地點: 台北&新北市 2-3房
2、 房屋屋齡: 45年以下
3、 房屋類型: 公寓、電梯華廈、大樓
4、 所在樓層: 公寓2-3樓 (1樓不要)
5、 房屋坪數: 主建物最好有16坪以上 (20-30坪)
6、 房屋格局:(2-3房、1廳、1-2衛)
7、 房屋座向: 不拘
8、 屋前巷(路)寬:不拘
9、 購屋預算 : 600-800萬 當然希望取低 XD
10、 有無陽台: 希望有前後陽台
11、 有無停車位:不拘
12、 交通: 最好捷運不超過600公尺、公車站牌最好有多線路
(如果超過1000公尺可以考慮)
13、 附帶條件說明:
14、 聯絡資訊:最好以站內信方式連絡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9.189.131
推 garlos:這來亂的嗎?不是的話。我也站內信+1 07/21 12:11
→ mobile028:樓上 你怎麼會說我是這來亂的呢?? 07/21 12:18
推 vicvicky:他認為用600-800萬買台北&新北市2-3房不可能 07/21 12:21
→ vicvicky:應該說你開的條件太困難,有的話我也要+1 07/21 12:22
→ mobile028:公寓的話 可能有600-800萬 沒有不可能的問題 歡迎站內信 07/21 12:24
推 AdamaKonguri:公寓買的到阿我月初才買邊間3房捷運550M25P 660萬 07/21 12:26
因為原PO的條件也是我需求的條件,但我也知道加上某些關鍵字後變得很難找,所以有跟著回文,
過幾天上線收到sky0190大寄了一個"頂埔捷運站頂加"的站內信,想起這篇文要回去找,卻找不到有我推文的那篇,
對照日期找到標題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 這篇,原PO有編輯過增加了內文如下~~~
我沒有要自住.....價格我沒有來亂的
公寓的話 可能有600-800萬 沒有不可能的問題 歡迎站內信方式連絡
我的買屋文 請勿推文"站內信+1"....如果你想要買屋的話 請你們貼買屋文!!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8.169.189.131
→ seeyoureyes:這.... 07/21 19:04
推 lovehope0904:介意凶宅嗎? 這個價位非常公道 本該如此了~~ 07/21 19:20
→ mobile028:我很介意凶宅...請麻煩你可以去找帥大 他會收凶宅的!! 07/21 19:25
※ 編輯: mobile028 來自: 118.169.189.131 (07/21 19:27)
顯然這位老兄是把推文給修掉了,非常好!
於是我查了置底板規~~~
作者 lohateve (阿懋) 看板 home-sale
標題 [公告] home-sale版規草案I (1.05版)
時間 Fri May 3 21:30:24 2013
6.修除推文者 經版友檢舉查證 unforgivable 文章劣退 永久水桶 另行公告
板規白紙黑字說不可以刪推文,敢情這位老兄沒有在看!?
我當然寄站內信向版主檢舉,
這位老兄過幾天也PO了一篇同樣的文,讓我搞混弄錯文章編號給版主,一時找不到刪文的紀錄,
17858 4 7/25 mobile028 □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
文章代碼(AID): #1HyGya-C (home-sale) [ptt.cc]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 │
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home-sale/M.1374752548.A.F8C.html │
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
最後版主祭出了版規懲罰~~~
17975 m 7/28 lohateve □ [公告] 水桶公告
文章代碼(AID): #1HzD3jvR (home-sale) [ptt.cc] [公告] 水桶公告 │
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home-sale/M.1374998765.A.E5B.html │
這一篇文章值 10 Ptt幣
作者 lohateve (阿懋) 看板 home-sale
標題 [公告] 水桶公告
時間 Sun Jul 28 16:06:02 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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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17723 6 7/21 mobile028 □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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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文章代碼(AID): #1HwxqscD (home-sale) [ptt.cc]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 │
│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home-sale/M.1374403894.A.98D.html │
│ 這一篇文章值 94 Ptt幣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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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規6
未經同意刪除他人推文
文章劣退
永久水桶
其實我不知道為何刪推文的懲罰要這麼重,但一定有前例造成版上混亂才會訂出這樣的規定,
所以版主來信告知已經處理完,我也就回信謝謝,
豈料版主兩個多小時後又來信告知"原po寄信給我說他不是故意的"...
我頓時三條線,難不成檢舉他的我才是故意的???
搜尋一下原PO的紀錄,似乎是慣犯,完全沒得到教訓啊= =
[公告] mobile028 水桶三個月- 看板Rhinos
[公告] mobile028蓄意鬧板- 看板Lions
[公告] 水桶名單- 看板Baseball
於是我回信給版主說"若每個人違規被罰後都跟版主說他不是故意的,那板規就沒有存在的必要,請版主自行定奪",
我必須說我並沒有生氣,只是覺得版主很可愛,
這個版歸他管,怎麼還會反過來告訴檢舉的人被檢舉者不是故意的呢?
那是要我決定撤銷檢舉嗎?
我在批踢踢十幾年,也犯過板規,但我知道錯在我沒看板規,所以我也不會寄站內信跟版主說"我不是故意的",
而且原PO的狀況就好像殺人犯跟法官說"他不是故意殺人的",法官反過來問被害家屬"犯人說他不是故意的欸"...
所以呢?人還是死啦!
就算不是故意的,也還是有過失殺人的罪名啊!
更何況他是累犯= =+
不過這個版主過了幾天也修改板規:
作者 lohateve (阿懋) 看板 home-sale
標題 [公告] 版規更新
時間 Thu Aug 1 14:01:30 2013
八.本版嚴格禁止未經同意修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。刪除或修改不當連結
、他人個資者不在此限。
九.檢舉他人違規者請一律於置底檢舉文推文並附上文章代碼,所有罰則
皆由檢舉文出發,切勿以站內信通知版主。
水桶90日
→違反版規五。
→違反版規六。
→違反版規七。
→違反版規八。
→鬧板
他是版主,認為板規太嚴厲要修改是他的權力,
不過明明被判永久水桶的原PO在8/2馬上就又可以PO文:
8/02 mobile028 □ [買屋] 台北&新北市 2-3房
8/09 mobile028 □ [新聞] 國門置產熱 青埔特區地價三級跳
表示他連水桶90日都沒有,看來這個版的版主也不過如此!